丽江市图书馆服务指南 (2023年4月更新)



丽江市图书馆服务指南 (2023年4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尊敬的读者:

丽江市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本着“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办馆理念,向社会各界读者提供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切身利益,共同营造秩序井然、舒适愉悦的学习环境,确保广大读者享受高质量的免费服务,请读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我馆免费开放的项目有:各阅览室均向读者免费开放;报告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举办的公益性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均向读者免费开放;文献借阅、一般性检索与咨询、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服务免费提供;办证、验证、存包全部免费。

二、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我馆全面简化读者入馆手续。读者进馆后,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本馆读者证),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13周岁以下的小读者进入我馆少儿阅览室,无需出示任何证件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其中6周岁以下的幼儿须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我馆地方文献阅览室所藏图书均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文献,读者如需免费阅览,请文明遵守我馆特藏阅览室的相关规定。

三、我馆所藏图书均属国有资产。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需要外借图书的读者,请提前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到我馆一楼总服务台办证处交纳相应押金(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免费办理读者证后,即可持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为保障广大读者及时免费共享文献资源的权益,请读者按照规定在借书期限30日内(日历日)归还所借图书(30日内,可续借一次,续借顺延30日),逾期不还书或不办理续借手续,每册每天收取国有文献资源逾期使用费0.10元。

四、读者如不慎遗失读者证,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请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和押金收据到我馆办理补证手续。读者如需退证,须提前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和押金收据免费办理退证手续。

五、读者进入我馆,请自觉遵守我馆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爱惜文献资料,如不慎遗失所借书刊或造成书刊破损,须按照我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相关规定赔偿。

七、结合我馆读者服务工作实际,我馆于2023年4月17日起,对开馆时间进行调整,为广大读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请读者参照我馆服务窗口开放时间一览表到馆享受免费服务。

图书馆开放时间

Library Opening Time:

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

Closed on Mondays (Excluding Legal Holidays)

周二至周五:08:00——20:00

Tuesday to Friday: 08:00——20: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09:00——17:00

Weekends & Legal Holidays: 09:00——17:00

电话(Tel):

0888-5153611(总服务台 Service Counter)

0888-5170611 (办公室 Administrative Office)

网址(Website):www.ljstsg.cn

电子邮箱(Email):ljst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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