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
是第37个世界艾滋病日
本次宣传主题为
“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
– 携手防艾、 让爱无碍 – 关于艾滋病,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到底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AIDS)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所致免疫力低下,最后并发各种机会性感染疾病和恶性肿瘤,也就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它的传播途径有
性传播:同性或异性之间的性接触都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
血液传播:接受被 HIV 病毒感染的血液或血制品,静脉注射吸毒,移植 HIV 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组织器官都有感染 HIV 的危险。
母婴传播:感染了 HIV 的孕妇能够通过胎盘将 HIV 病毒直接传染给胎儿,通过产道和产后哺乳也能感染新生儿。
艾滋病离我们远吗?
不远!事实上,艾滋病离大学生们并不遥远。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报告15-24岁青年学生病例约有3000例,青年学生感染艾滋病以性传播为主,特别是男男同性传播。
患上艾滋病会怎样?
艾滋病初期的症状主要有发热、咳嗽、恶心、夜间盗汗、体重减轻、腹泻、皮疹、关节痛、淋巴结肿大、食欲下降、弥漫性丘疹等。如果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进一步检查,排除艾滋病或者进行治疗,以免损害身体!
艾滋病如何预防?
1、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
2、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
3、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是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高危险行为,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4、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
5、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及时采取抗病毒药物干预、减少产时损伤性操作、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措施。
6、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是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的重要防治措施。
7、关心、帮助、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鼓励患者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谈艾色变是正确的的吗?
不正确!
时至今日,人类已与HIV抗争了40余年。虽然艾滋病仍不可治愈,但得益于抗病毒治疗药物的普及,HIV感染者的病情可以得到很好控制。
全球向HIV感染者推广治疗方面取得了持续的进展,目前已有超过四分之三,即3070万HIV感染者正在接受治疗。自2010年以来,与艾滋病相关的死亡人数减少了一半,即从130万人减少到2023年的6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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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防艾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艾滋病作为一种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不仅影响着患者的身心健康,也考验着社会的包容与理解。在当今社会,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和社会认知的提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作为社会成员享有基本的权利,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样不能忽视。本文旨在探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权利与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一个理解、尊重和支持的环境。
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权利
1.法律保障与平等对待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这一法律条款为他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其在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因信息泄露而导致的歧视和伤害,保障感染者及病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3.医疗保障与社会救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权利,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治疗药物,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此外,政府还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即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免收杂费、书本费;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各级政府将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这些措施体现了政府对感染者及病人的关怀与支持。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责任与义务
1.积极配合治疗
艾滋病目前虽无法彻底治愈,但通过尽早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毒载量,最大程度抑制体内病毒复制,治疗持续有效的话可延长生命质量,寿命与普通人群相当。抗病毒治疗依从性是治疗有效的关键,患者需遵医嘱,按时服药,定期检测,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
2.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与定期随访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有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定期随访。这不仅为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专业人员的指导,感染者及病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病情,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疾病的传播。
3.及时告知配偶或性伴侣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本人不告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通过及时告知,配偶或性伴侣可以尽早检测同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4.采取防护措施预防传播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有义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将疾病传播给他人,包括使用安全套、避免共用针具等。同时,《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否则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社会共筑理解与尊重的防线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权利与责任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在一个理解、尊重和支持的环境中,他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各界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艾滋病的认知和理解,消除歧视,营造一个温暖、包容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携手并进,共同达到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的目标。
来源:健康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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